1)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专职安全员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执行标准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3)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本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4)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专职安全员报告,并协助企业领导、专职安全员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5)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制定;
6)每季度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季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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