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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脚手架搭设一般规定

1、脚手架包括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脚手架搭设一般规定  第1张

2、脚手架可采用钢管扣件、门架、碗扣架等搭设。

3、严禁使用竹木脚手架、扣件式钢管悬挑卸料平台、钢管悬挑式脚手架。

4、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架体连接在一起。

5、严禁采用单排脚手架。

6、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应对搭设(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7、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室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8、脚手架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9、应对脚手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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