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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要加强引导规范

危险废物管理要加强引导规范  第1张

精细化管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发展方向,资源化则是精细化的重要体现。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大力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要求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不可否认,部分危险废物的确具有回收利用价值,但就目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来看,并不是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理都可以打着回收利用的旗号任意妄为。

打着综合利用的幌子。如果没有充分的分质分类,综合利用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很难体现充分性原则。各种物质混合在一起,对于分类提取的技术要求较高。有些企业提取工艺还不成熟,或者成本高、不划算,综合利用充其量只是提取对自己有用的物质,或者容易提取的物质,而且只是部分提取,其余则混在一起,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其去向不得而知。比如,高浓度的富马酸废液可以再结晶回收,剩余的低浓度废液则利用价值小,很有可能被非法处理掉。有些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的风险很高,没有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就很难体现合理性原则。如一些小作坊用废弃的注射器和输液管生产一次性水杯等日用品,将工业废盐用到腌咸菜、鸭蛋等食品领域,还有些危险废物在回收利用过程中甚至会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对于这些非法回收利用行为,应明令禁止。

披着副产品的外衣。目前,对危险废物和副产品的监管关系方面,环保和质监部门尚未形成统一、明确和有效的意见。质检部门对副产品实行备案制而不是审核制,只要达到相关质量标准就予以备案。而这些副产品的质量标准往往由企业自行制定。这就给一些不良企业以可趁之机。比如,利用蒽醌母液制作副产品净水剂(聚铝),除了外观、颜色等简单指标外,只要氧化铝含量达到一定含量即为合格产品,而对苯系物等却无要求。但实际上,这其中有些还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目录中的物质。再如,废溶剂经简单处理后,部分变成稀释剂,很有可能被用于室内装修、塑胶跑道铺设等领域。这种只求达到副产品质量标准,却不顾环境和健康风险的行为,给危险废物披上了副产品的外衣,从而转移了污染,造成了健康损害。

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有利于从源头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但是要对其进行全面、严格的风险控制。笔者认为至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环境风险可控,即绝不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或隐患。这是起码的要求,在工艺和技术等方面应重点考虑。二是健康风险可控,即绝不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既要保护操作人员健康不受危害,也要注意周边人群不受影响。特别是在选址和管理方面,应予以重点考虑。三是事故风险可控,即绝不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这是底线、是红线。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应进行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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